律师因故迟到案件按撤诉处理,律协协调后法院表示可另行起诉
4月29日,全国律协新闻发言人蒋敏通报了2月份律师协会维权典型案例。
据蒋敏通报,典型案例中,浙江厉律师前往浙江省某法院参加庭审过程中,因交通拥堵等客观原因未能准时到庭,案件被法院按照撤诉处理。浙江绍兴市律师协会收到维权申请后立即联系杭州市律师协会请求协助,并与杭州市律师协会一同前往该法院沟通此案。经协调,该法院表示该案可另行起诉,将尽快受理并转交业务庭办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